- 狐
- 兔
- 之
- 悲
出处:明·朱国桢《涌幢小品·黄叔度二诬辨》:“因视国家将倾,诸贤就戮,上之不能如孙登之污埋,次之不能如皇甫规之不与,下之不能兴狐兔之悲,方且沾沾自喜,因同志之死以为名高,是诚何忍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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狐死则兔悲,兔死则狐亦悲。比喻因同类的死亡而感到痛心悲伤。
狐兔之悲更多解释
- 成语拼音:[hú tù zhī bēi]
- 成语例句:李大钊《厌世心与自觉心》:“同作亡民,相逢作楚囚之泣,或将兴狐兔之悲矣。”
- 感情褒贬:中性成语
- 成语词性:作宾语;比喻因同类的死亡而感到悲伤
- 结构类型:偏正式成语
- 形成年代:古代成语
- 繁体字形: 狐兎之悲
- 英文翻译:fellow-feeling sympathy
- 成语分类: 四字成语 偏正式成语 兔的成语 比喻的成语 人物心理的成语
- 成语关注: 兔悲 比喻 同类 感到
“狐兔之悲”的单字解释
【狐字的详细解释】:1.哺乳动物,外形略像狼,面部较长,耳朵三角形,尾巴长,毛通常赤黄色。性狡猾多疑,昼伏夜出,吃野鼠、鸟类、家禽等。常见的有赤狐和沙狐。通称狐狸。2.(Hú)姓。
【兔字的详细解释】:哺乳动物,头部略像鼠,耳大,上唇中间分裂,尾短而向上翘,前肢比后肢短,善于跳跃,跑得很快。有家兔和野兔等。肉可以吃,毛可供纺织,毛皮可以制衣物。通称兔子。
【之字的详细解释】:1.往:由京之沪。君将何之?2.人称代词。代替人或事物(限于做宾语):求之不得。取之不尽。操之过急。言之成理。取而代之。有过之无不及。反其道而行之。3.人称代词。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不觉手之舞之,足之蹈之。4.指示代词。这;那:之二虫。之子于钓。5.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组成偏正词组。a)表示领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钟鼓之声。以子之矛,攻子之盾。b)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:光荣之家。无价之宝。缓兵之计。千里之外。意料之中。十分之九。6.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取消它的独立性,使变成偏正结构:中国之大。战斗之激烈。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。如因势利导,则如水之就下,极为自然。
【悲字的详细解释】:1.伤心:悲喜交集。2.怜悯:慈悲。3.悲壮:悲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