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梅花岭记》 全祖望

[清代] 全祖望

顺治二年乙酉四月,江都围急。
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,集诸将而语之曰:“吾誓与城为殉,然仑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,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?”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。
忠烈喜曰:“吾尚未有子,汝当以同姓为吾后。
吾上书太夫人,谱汝诸孙中。
”五日,城陷,忠烈拔刀自裁,诸将果争前抱持之。
忠烈大呼德威,德威流涕,不能执刃,遂为诸将所拥而行。
至小东门,大兵如林而至,马副使鸣騄、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。
忠烈乃瞠目曰:“我史阁部也。
”被执至南门。
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,劝之。
忠烈大骂而死。
初,忠烈遗言:“我死当葬梅花岭上。
”至是,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,乃以衣冠葬之。
或曰:“城之破也,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,乘白马,出天宁门投江死者,未尝殒于城中也。
”自有是言,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。
已而英、霍山师大起,皆托忠烈之名,仿佛陈涉之称项燕。
吴中孙公兆奎以起兵不克,执至白下。
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,问曰:“先生在兵间,审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耶,抑未死耶?”孙公答曰:“经略从北来,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耶,抑未死耶?”承畴大恚,急呼麾下驱出斩之。
呜呼!神仙诡诞之说,谓颜太师以兵解,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,实未尝死。
不知忠义者圣贤家法,其气浩然,常留天地之间,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!神仙之说,所谓为蛇画足。
即如忠烈遗骸,不可问矣,百年而后,予登岭上,与客述忠烈遗言,无不泪下如雨,想见当日围城光景,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,是不必问其果解脱否也,而况冒其未死之名者哉?墓旁有丹徒钱烈女之冢,亦以乙酉在扬,凡五死而得绝,特告其父母火之,无留骨秽地,扬人葬之于此。
江右王猷定、关中黄遵严、粤东屈大均为作传、铭、哀词。
顾尚有未尽表章者:予闻忠烈兄弟,自翰林可程下,尚有数人,其后皆来江都省墓。
适英、霍山师败,捕得冒称忠烈者,大将发至江都,令史氏男女来认之。
忠烈之第八弟已亡,其夫人年少有色,守节,亦出视之。
大将艳其色,欲强娶之,夫人自裁而死。
时以其出于大将之所逼也,莫敢为之表章者。
呜呼!忠烈尝恨可程在北,当易姓之间,不能仗节,出疏纠之。
岂知身后乃有弟妇,以女子而踵兄公之余烈乎?梅花如雪,芳香不染。
异日有作忠烈祠者,副使诸公,谅在从祀之列,当另为别室以祀夫人,附以烈女一辈也。

《梅花岭记》全祖望 拼音读音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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