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的部首

  • 以字的部首

“[人]”字部首笔顺书写顺序

以字的意思

    1.用;拿:以少胜多。晓之以理。赠以鲜花。

    2.依;按照:以次。以音序排列。

    3.因:何以知之?。不以人废言。

    4.表示目的:以广视听。以待时机。

    5.于;在(时间):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。

    6.跟“而”相同:城高以厚,地广以深。

    7.姓。

    8.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,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,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:以前。以上。三日以后。县级以上。长江以南。五千以内。二十岁以下。

以字的笔顺动图

以字笔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