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豫让论》 方孝孺

[明代] 方孝孺

士君子立身事主,既名知己,则当竭尽智谋,忠告善道,销患于未形,保治于未然,俾身全而主安。
生为名臣,死为上鬼,垂光百世,照耀简策,斯为美也。
苟遇知己,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,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;钓名沽誉,眩世骇俗,由君子观之,皆所不取也。
盖尝因而论之:豫让臣事智伯,及赵襄子杀智伯,让为之报仇。
声名烈烈,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。
呜呼!让之死固忠矣,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——何也?观其漆身吞炭,谓其友曰:“凡吾所为者极难,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。
”谓非忠可乎?及观其斩衣三跃,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,而独死于智伯。
让应曰:“中行氏以众人待我,我故以众人报之;智伯以国士待我,我故以国士报之。
”即此而论,让馀徐憾矣。
段规之事韩康,任章之事魏献,未闻以国士待之也;而规也章也,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,与之地以骄其志,而速其亡也 。
郄疵之事智伯,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;而疵能察韩、魏之情以谏智伯。
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,而疵之智谋忠告,已无愧于心也。
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,国士——济国之上也。
当伯请地无厌之日,纵欲荒暴之时,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,谆谆然而告之日:“诸侯大夫各安分地,无相侵夺,古之制也。
今无故而取地于人,人不与,而吾之忿心必生;与之,则吾之骄心以起。
忿必争,争必败;骄必傲,傲必亡”。
谆切恳至,谏不从,再谏之,再谏不从,三谏之。
三谏不从,移其伏剑之死,死于是日。
伯虽顽冥不灵,感其至诚,庶几复悟。
和韩、魏,释赵围,保全智宗,守其祭祀。
若然,则让虽死犹生也,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?让于此时,曾无一语开悟主心,视伯之危亡,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。
袖手旁观,坐待成败,国士之报,曾若是乎?智伯既死,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,甘自附于刺客之流。
何足道哉,何足道哉!虽然,以国士而论,豫让固不足以当矣;彼朝为仇敌,暮为君臣,腆然而自得者,又让之罪人也。
噫!

《豫让论》方孝孺 拼音读音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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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方孝孺)

方孝孺

方孝孺(1357-1402年),浙江宁海人,明代大臣、著名学者、文学家、散文家、思想家,字希直,一字希古,号逊志,曾以“逊志”名其书斋,蜀献王替他改为“正学”,因此世称“正学先生”。福王时追谥文正。在“靖难之役”期间,拒绝为篡位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,刚直不阿,孤忠赴难,不屈而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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