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信陵君救赵论》 唐顺之

[明代] 唐顺之

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,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。
夫强秦之暴亟矣,今悉兵以临赵,赵必亡。
赵,魏之障也。
赵亡,则魏且为之后。
赵、魏,又楚、燕、齐诸国之障也,赵、魏亡,则楚、燕、齐诸国为之后。
天下之势,未有岌岌于此者也。
故救赵者,亦以救魏;救一国者,亦以救六国也。
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,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,夫奚不可者?然则信陵果无罪乎?曰:又不然也。
余所诛者,信陵君之心也。
信陵一公子耳,魏固有王也。
赵不请救于王,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,是赵知有信陵,不知有王也。
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,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,欲急救赵,是信陵知有婚姻,不知有王也。
其窃符也,非为魏也,非为六国也,为赵焉耳。
非为赵也,为一平原君耳。
使祸不在赵,而在他国,则虽撤魏之障,撤六国之障,信陵亦必不救。
使赵无平原,而平原亦非信陵之姻戚,虽赵亡,信陵亦必不救。
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,不能当一平原公子,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,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。
幸而战胜,可也,不幸战不胜,为虏于秦,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,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。
夫窃符之计,盖出于侯生,而如姬成之也。
侯生教公子以窃符,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,是二人亦知有信陵,不知有王也。
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,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,不听,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,王必悟矣。
侯生为信陵计,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,不听,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,王亦必悟矣。
如姬有意于报信陵,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,不听,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,王亦必悟矣。
如此,则信陵君不负魏,亦不负赵;二人不负王,亦不负信陵君。
何为计不出此?信陵知有婚姻之赵,不知有王。
内则幸姬,外则邻国,贱则夷门野人,又皆知有公子,不知有王。
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。
呜呼!自世之衰,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,有重相而无威君,有私仇而无义愤,如秦人知有穰侯,不知有秦王,虞卿知有布衣之交,不知有赵王,盖君若赘旒久矣。
由此言之,信陵之罪,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。
其为魏也,为六国也,纵窃符犹可。
其为赵也,为一亲戚也,纵求符于王,而公然得之,亦罪也。
虽然,魏王亦不得无罪也。
兵符藏于卧内,信陵亦安得窃之?信陵不忌魏王,而径请之如姬,其素窥魏王之疏也;如姬不忌魏王,而敢于窃符,其素恃魏王之宠也。
木朽而蛀生之矣。
古者人君持权于上,而内外莫敢不肃。
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?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?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?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?履霜之渐,岂一朝一夕也哉!由此言之,不特众人不知有王,王亦自为赘旒也。
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,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。
《春秋》书葬原仲、翚帅师。
嗟夫!圣人之为虑深矣!

《信陵君救赵论》唐顺之 拼音读音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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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唐顺之)

唐顺之

唐顺之(公元1507~1560)字应德,一字义修,号荆川。汉族,武进(今属江苏常州)人。明代儒学大师、军事家、散文家,抗倭英雄。 正德二年十月初五出生在常州(武进)城内青果巷易书堂官宦之家。  嘉靖八年(1529)会试第一,官翰林编修,后调兵部主事。当时倭寇屡犯沿海,唐顺之以兵部郎中督师浙江,曾亲率兵船于崇明破倭寇于海上。升右佥都御史,巡抚凤阳,1560年四月丙申(初一)日(4月25日)至通州(今南通)去世。崇祯时追谥襄文。学者称"荆川先生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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